2009
03/13

Category:
遨遊寶島--中部

COMMENTS:
2 Comments »

09.03.02. 走在瀑布之上.神秘谷

分享..Share on FacebookShare on Google+Email this to someone

這天一早,我們轉到苗21線,往山裡的方向走.

山路上,從晴朗的陽光轉為迷濛的薄霧,
轉幾個彎之後,再度遇見了陽光.

往車窗外看,
才發現,原來我們穿過了一層雲霧~

這山與霧,
變成一幅美景~

為什麼來到這兒?
是因為去年看了一篇報導.

苗栗》南庄神仙谷 賞飛瀑、遊步道
2008/05/09 
【聯合晚報/林玉文/報導】

封閉5年 揭去神秘面紗 
 
苗栗縣南庄鄉神仙谷風景區,歷經5年封閉,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去年完成整建,改善安全設施後,壯麗的流泉飛瀑美景,終於重新開放迎客。

參管處在谷區新建步道、木棧橋、吊橋、觀景台,與對岸的石門古道,串連成環形健行步道。一趟下來,可以全覽壯觀的神仙谷雙瀑布、石門峽谷,可以輕鬆一日遊,也適合與周邊景點搭配,深度兩日遊。

神仙谷在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官網中,被譽為「鹿場風光中最具特色的一個據點」。這處溪谷位於東河溪上游支流,風美溪與鹿湖溪匯流處,剛好在東河村鹿場部落下方約1.5公里處,兩溪匯流處,形成落差30公尺的雙瀑布,有如一幅渾然天成的潑墨山水。

神仙谷過去有個駭人的舊名叫「死亡谷」,早年這裡是當地泰雅族原住民的墳場。民國72年,苗栗縣前縣長謝金汀前往鹿場勘查,順道賞遊後,認為此地風景優美,水景岩壁鬼斧神功,「死亡谷」之名不雅,才更名為「神仙谷」。

神仙雙瀑 氣勢奔騰

兩溪交會處的神仙谷,地形開闊,水道落差大。谷地大致可分上下兩層,上層是平滑的巨石岩床,岩面因水流長期流竄迴溢,刻蝕出許多天然的凹溝,勾畫出優美的紋路。

岩床下層與上層,落差約30公尺,是由6、7層的岩階組成,水流從上層傾瀉而下,形成多道奔騰的水瀑,在瀑底匯聚而成深2公尺、圓周數公尺的深潭,其中兩道落差最大的水瀑。就是神仙谷最知名的地景─神仙雙瀑。

往神仙谷唯一的聯絡道是苗21線,入口處有一處停車場,路旁有明顯標示。遊客在這裡停車妥當,循一旁步道下行,兩旁修竹成林,階梯步道繞過巨石和樹林修築,一路下坡,神仙谷風光就在眼前。

岩床上方新建的步道,是架高的木棧橋,平緩好走,讓遊客不必擔心岩盤濕滑,能夠安全賞遊,欣賞谷中的嶙峋巨石、淙淙水聲,和婉囀鳥鳴。

木棧橋尾末端為觀景平台,平台上有座椅可供休憩,還有詳細的地形、地貌導覽解說牌,是遊人歇腳、拍照、觀景的中途休息站。

神仙谷吊橋 眺望上下游地貌

小憩之後,就可以挑戰神仙谷吊橋,吊橋兩端橋頭以泰雅族傳統圖騰裝飾,白色的索橋,長150公尺,索網密織,走來很平穩。

走到橋中心點,往上游望去,正對壯觀的神仙雙瀑,和上游鹿湖山區;轉個身往下游遠眺,則是巨石壁立的東河溪石門峽谷風光,上、下游地貌迥異,但景色同樣精采迷人。

記得去年看到報上的這篇報導時,
還特地剪下來貼在牆上,
期待有一天能機會去探訪.

而這回好不容易來到了這苗21縣道的附近,
當然要進來尋覓這報導中迷人的神秘谷~

車行在縣道的山路上,
果真如報導中說的,
我們來到一處停車場前.

停車場旁邊就是往山下走,深入林間的階梯~

跟著兩隻大狗的圓屁股之後,
我們出發囉!!

這一路上,
都是不斷往下探的階梯~

然後,如同桃花源般的,
一個白色世界的溪床出現在前方~

聞到了水氣,
兩姊妹更是使勁地在步道上來回奔馳,
尋找可以下水之處.

只是,
木棧道是架在溪床上,
而溪床上佈滿了大小石頭,
想要下去親水,可不容易阿~~

更何況,這溪床前方,
就是那神仙雙瀑!!

這天的水勢很低,
讓瀑布的氣勢稍弱了些,
但仍透露出這山谷的美~

經過平台,
眼前就是神仙谷吊橋~

叫兩姊妹來拍拍囉~

大狗不知這吊橋的高度,
更不知怕高的媽有多緊張,
笑開開地跑來跑去~

吊橋就高高架在溪谷上,
這高度.. 真的很高.....

走過吊橋,
回頭看看剛剛經過的木造平台~

穿過了吊橋,
連接的是石門步道.

據說,這步道是馬路開通前,
山上原住民往山下運輸的聯接道路.

目前石門步道經過規劃,
與神仙谷風景區連結成一環狀步道,
是一條沿著溪谷,並可以欣賞層疊巨岩的健行路線.

只是,我們才開走沒多久,
就看到路邊這個告示牌~@@

好吧!
既然路不通,那就甭走了~

我們往回走,
拜別這壯麗的神仙谷,
去下一個目的地咧~~

2 Responses

  1. ellecheng322 說道:

    好棒好棒
    下次也要跟斑斑一起去玩喔
    [版主回覆 03/19/2009 09:36:58]沒問題囉^^

  2. ㄇㄟ姐 說道:

    09卡卡要春聚了喔! 記得來我奇摩部落格報名
    [版主回覆 03/19/2009 09:37:10]收到^^

發表迴響

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。 必要欄位標記為 *